鋰電世界 在本屆6.18海交會的有關論壇上,中自協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江蘇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陸金龍理事長指出,自從電動自行車出現行以來,全國各地先后出臺了186項規定,對其產銷行進行了限制。三年前,陸先生參與制定電動自行車的新標準。他不無遺憾地說,經過700多個時日的努力,研制出的新國標上報后,至今遲遲未得批復;而1999年頒布的標準,明顯滯后于形勢需要,但是各地卻仍按15年前的標準,來管理電動自行車的產、銷、行。法規脫節,銜接不上,使電動車的發展,面臨著一系列的困惑與尷尬。
6月26日、27日兩日,福建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在福州分別召開兩場座談會。省外在閩廠商和本省廠企的代表們坦言,現在路面上跑的電動自行車,有90%左右屬超標車。他們說,按原標準生產,沒人要,銷不出,超標生產又違規,電動車廠企限于兩難境地。他們還反映,電動自行車的標準不能搞一刀切。福建多丘陵山地,特別龍巖、三明、南平等山區地市,與福、廈、漳、泉等沿海城市相較,對電動車的需求、就大相徑庭,明顯不同。農人、山民要載重營生,貨遠奔波,需要能上坡、馬力足、外觀樸實、堅固耐用的電動車,而市民卻好輕便,造型美觀的電動車;在生產標準的設定上,要考慮城鄉區別這個因素。
由于全國沒有統一的新標準,當前各自為政的現象突出。福建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會長林曦介紹,我省電動自行車的年銷量,本省僅占20%上下,而外省則達80%左右,占大頭。如天津、江蘇、浙江等省,在閩全國銷量都較大。江蘇、江西、上海等省市,對電動車的生產標準,均較為寬松。這樣將出現省外廠商擠占福建市場,而當地廠企面臨關停倒閉的現象。林曦會長不無擔憂地說,這將涉及當地47家廠企和1.8萬名職工,影響生產發展和日常生活。
福建約有800萬輛電動車,自8月1日起,我省將實施《非機動車管理辦法》;過渡期之后,將對繼續上路的電動超標車進行罰款。許多騎手憂心忡忡,對低收入者來說,幾千元一輛的電動車,也是價值不菲的私財;不能上路了,意味著又要耗資解決交通工具問題。有關法規的滯后和脫節,一面導致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大量上市,一面又使眾多騎手面臨尷尬場面。
那么電動自行車的出路又何在呢?有識之士認為,首先要看到電動車具有環保、輕便、價廉,廣受民眾歡迎的一面;中央有關部委應正視電動自行車潮帶來的實際問題;盡快出臺新標準,銜接法規,堵塞漏洞,從源頭上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和行駛。其次,要客觀看待電動自行車對交通的影響問題。對上路的所有車輛,應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而單單抑制電動車;如劇增的小轎車,也釀成不少交通事故,能將其禁行嗎?在大力倡導增強交通安全意識,人車自覺遵守交管規則的同時;更要落實交管的執法力度。面對車輛增多、路況跟不上,帶來的巨大交通壓力,民眾關于交警專職專用、把警力擺上路面的呼聲,顯然是值得引起重視的。
電動自行車也算是新生事物罷,只要認真對待,善加妥處,它一定是會有出路的,能更好地服務于社會!
(陳有芳系協會顧問、研究員、福建省雜文學會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