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財政部公布了《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對新能源車騙補調查結果進行了通報。
然而,在網絡上還流傳著一份“騙補”名單,涉及近百家新能源車企,其中就有力帆股份的子公司--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和重慶力帆汽車有限公司。
該報道還提到,力帆股份的兩家子公司涉及“有車無電”車輛為2395輛,涉及金額11408萬元,涉及“銷售車輛閑置”3624輛,涉及金額16842.51萬元。
對此,力帆股份于9月12日發布公告聲明,表示媒體報道失實,公司暫未受到其它相關正式通知,以下是公告原文: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2016年9月9日,公司注意到網絡上流傳了一篇名為《網傳近百家新能源車企騙補名單曝光!金額巨大》的文章(以下簡稱“報道”)。該報道提到了一份“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核查處置結果”,并提到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的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和重慶力帆汽車有限公司涉及其中。
一、報道內容
該報道稱:在“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核查處置結果”中,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處置結果分為兩類,其中上述兩家子公司涉及“有車無電”及“銷售車輛閑置”情況。報道稱:對于“有車無電”的處理意見是:取消2016年補貼預撥資格;問題車輛2015年不予清算補貼,且2013-2014年的補貼也同時追回。但合規車輛可以繼續銷售。對“銷售車輛閑置”的處理意見是:根據情況嚴重程度區別對待,采取暫緩清算、暫清算50%,待一年后看車輛閑置情況,再做處置,如達到要求,則按達到要求年份補貼標準補齊補貼額度,如仍達不到要求,則取消補貼。報道還稱:公司的上述兩家子公司涉及“有車無電”2395輛,涉及金額11408萬元,涉及“銷售車輛閑置”3624輛,涉及金額16842.51萬元。
二、對報道核實情況
公司關注到國家財政部于2016年9月8日向外公布了《關于地方預決算公開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的調查清查做了初步通報,并對5家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涉嫌騙取財政補貼的企業予以公開曝光。
經核實,本公司并不處于上述5家之列。除此以外,公司暫未收到其它相關正式通知。
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對于報道事項,公司將繼續關注,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本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力帆股份發布的公告顯示,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50.7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0.23%,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78億元。其中,公司上半年共銷售新能源汽車3981輛,同比增長17.09%。